上海法院全力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各项准备工作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高远) 428日召开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上海高院副院长顾伟强通报了上海法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部署,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准备工作的相关情况。顾伟强介绍,51日前,上海高院按照市委要求,认真落实最高法院的部署,全面做好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各项前期工作。

在最高人民法院拟定《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阶段,上海高院即同步跟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积极开展调研,着力从规范立案登记工作、强化立案监督工作两个方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前期探索工作。市高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神,结合上海法院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听取意见基础上,草拟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51日起正式实施。着重在当事人起诉材料受理、登记立案、不予立案裁定和上诉、复议救济等4个环节进一步明晰一线立案法官的操作标准,要求全程留痕、全程透明,以此作为检验立案工作质量和考核立案工作的依据。《实施细则》是指导全市法院开展登记立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就登记立案的适用范围、登记流程、登记材料、认定标准、配套机制、立案监督、队伍建设等具体操作问题作出了规定。

顾伟强介绍,今年1月至3月,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收案数为96923件,同比增长16.69%。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精神,上海法院将进一步健全配套机制的改革要求,着力健全完善相关改革配套机制,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小额诉讼速裁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公正高效解决;强化12368诉讼服务平台、网上立案和律师服务平台等各项诉讼服务措施,按照“三位一体”要求做实诉讼服务中心;将诉权保障工作纳入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总体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同时加大宣传引导,让人民群众了解改革内容,认同支持改革,为立案登记制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高院还组织若干督察组,由高院党组成员带队,到各法院一线检查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