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登记首日 北京法院立案近两千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5月4日是《规定》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截至当日下午3点半,北京市三级法院共接待立案群众3005人次,当场立案1963件,发放一次性补正起诉材料257份,出具接收起诉材料清单1644份。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全市法院的立案窗口接待有序,立案程序规范,秩序良好。
按照“保障诉权、依法审查、规范便捷、透明立案”的要求,北京高院自今年2月份起,迅速开展了关于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制定了《关于北京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 加强当事人诉权保障的指导意见》和《北京法院登记立案实施办法》,确立了保障当事人诉权、依法立案、便民诉讼、分流化解四项原则。
针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反复告知、多次往返等问题,北京高院选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25种常见案由,分类整理出一次性告知书模板,统一了补正告知的内容和标准,提高了当事人一次性补正后的立案成功率。
为提高案件移转效率,北京高院要求改变“先交费后立案”模式,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立案庭发出交纳诉讼费的书面通知后,移送审判庭审理,由审判庭查明当事人是否在七日内交纳诉讼费用,逾期未交费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为缓解审判资源紧张和“案多人少”矛盾,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统一由立案庭进行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解决实践中调解协议“分散确认、确认率低、确认效果不理想”的问题,提高诉调对接成效。
此外,北京高院还将升级改造全市法院的立案审判管理系统,实现所有来访信息从立案导诉开始进行全程记录,处处留痕,切实解决起诉案件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数据不准的情况,有效消除有诉不理、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不立不裁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