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民告官”信息折射法治进步

     49日,河南省高院发布8个“民告官”行政案例,涉及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政府强拆赔偿等方面。

    “民告官”俗称行政诉讼,作为一种权利救济的重要手段,为弱势公民提供了一个与强势政府“掰手腕”的平台。然而,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来,一方面面临着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三大痼疾,另一方面在通常情况下,“民告官”特别是被告方是政府的案件,往往被列为行政案件中的敏感案件,就算政府被判违法,一般也是“内部通报”,公众很难知道其中的详情。从这个意义上说,此番河南省高院一下子发布了8个“民告官”案例,将相关信息公之于众,这样的做法虽非首例,却折射了法治的进步,值得肯定和点赞。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官民关系的演化,正是一步步将公权力置于法治的羁束之下——“民告官”不再是挑战政府,而是公民正当行使权利的体现,是对法律和公民的尊重;同样,公开“民告官”信息,既是司法公开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法律和公民的尊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机关也不例外。从更高层面看,公开“民告官”信息,既是督促政府依法行政所必须,也是保证公民诉讼权利所必须,更是我们在法治中国进程中非走不可的一步。

    笔者诚望,公开“民告官”信息能够成为一种常态,也希望各级政府机关能够逐渐习惯于这样的常态。只有当整个社会都能坦然面对“民告官”、习惯于公开“民告官”信息的时候,全体公民对司法权威的信仰和敬畏才能逐步形成,依法行政才能取得巨大进步,法治政府才会成色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