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虎”第二季,司法当如何回应民意
在历经纪委主导的轰轰烈烈“拍蝇打虎”第一季后,由司法部门主导的“审虎”第二季如期上映:4月9日上午,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领刑16年。至此,十八大后落马的7名省部级及以上高官获刑,而背后还有一大拨“老虎”正等待审判。
倘若说“拍蝇打虎”第一季的看点在于铁腕治腐的决心和勇气、在于密集打虎的通畅淋漓、在于全员参与的存在感和获得感,那在“审虎”第二季,司法部门该从何种角度、用何种姿态、又以何种切口去回应民意?这不仅事关“审虎”自身的司法公信力,也事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预防效果,更事关公众法治信仰和法治精神的培育。
基于朴素的报应思想,公众着眼点往往在于受贿金额及最终刑期;重刑主义思维的广泛存在,让一些网民发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声音;不顾犯罪事实的简单比对,也让一些网民发出“同情”小官的声音,原因是受贿金额天渊之别却刑期相当,相比不免“吃亏”。
我们可以从专业角度对这些略显无知的声音嗤之以鼻,也可以以司法独立办案为由对这些心理期盼、落差焦虑充耳不闻。但是如果不能有效回应这些声音,司法公信力不免被质疑,“审虎”第二季则很可能变成一场枯燥的独角戏。
回应民意,我们需看到公众认知和法律视野的差距,在文书制作上不妨强化释法说理,不妨用更加平实、更加深入浅出的语言向公众阐述该案判决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而从法律宣传角度,不应止步于简单的新闻通报,而更应通过舆论跟进做出正确引导,传播正确的法治观念,教导网民从个案自首立功的法定情节、退赃坦白认罪的酌定情节重新审视案件办理,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角度告别“以官职论刑”。
回应民意,司法部门就应将“审虎”作为科普宣传片深耕细作。既然难以起到如反腐般轰轰烈烈的大片效应,那就不妨倾入更多的人文关怀、更多的和风细雨,全面展现贪腐者更多不为人知的荣耀和沉沦,让贪腐者的自我审视和忏悔成为最好的预防腐败教材,让民众在贪腐者的真心服法服判中感受法治的力量。
回应民意,司法部门就应进一步打开封闭的天窗,让司法公开,让透明的阳光走进来,让法治的种子播撒出去,让民众看到公正、看到阳光和希望。法官检察官在独立办案之后,不妨走下神圣的审判庭,参与更多的民众互动,回答民众最为关切的各项问题。须知,“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反腐没有终结,“审虎”也永在行进中,而“关虎”的第三季也将随之上演,能否截断“借权钱越狱”的暗道,能否让阳光洒入高墙,如何正确引导并回应民众期待,司法部门显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