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遏制“网络赌博”需对症下药

广东公安机关近日侦破一起特大网络赌博案件,参与赌博人员数十万人,参赌资金超4000亿元。据公安部通报,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已侦破的最大网络彩票赌博案件,参与人数、参赌资金均为全国之最。

网络赌博这个在高新技术催生下的“新生事物”,在较短时间内已在中国登陆并已蔓延到各地,据透露,网络赌博正在国内一些先富群体中悄然流行,并呈现出迅速蔓延的趋势。

网络赌博犯罪不同于传统的赌博犯罪,具有跨地域、链接便捷、操作简单、资金划拨迅速、隐蔽性强的特点,尤其是网络赌博富有的刺激性、互动性以及便利和隐蔽,更为出手“阔绰”的网络赌徒提供安全的“避风港”。网络赌博数额巨大,如同一个巨大的黑洞,不断抽取和吞噬民间资金,严重影响地区经济发展和败坏社会风气。网络赌博除了具有与现实赌博同样的杀伤力之外,极有可能引发其他严重的犯罪活动,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目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打击日益猖獗的网络赌博,美国作为最早“封杀”网络赌博的国家之一,美国众议院早在2003年就通过一项法案,决定对互联网赌博活动加以限制,主要措施是限制美国网民使用信用卡和通过银行账户向国外赌博网站支付赌资;在韩国,网络赌博也被视为非法,政府明确规定国内11家网络服务商必须“过滤”含有外国赌博网址的软件,同时,韩国政府还专门成立一支由警方和税务部门联合组成的特殊任务分队,专门打击网络赌博活动。早在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开赛之前,国际足联在历史上首次要求每一个参赛的球员、裁判员、教练员都必须签署一份“禁赌协议”,不仅保证自己不参与赌球,同时还要保证家属不参与赌球。

网络赌博的社会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打击网络赌博犯罪活动更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尽管查处网络赌博案件,搜集网上赌博证据较为困难,很多网页信息在交易成功后,违法犯罪分子能够很快进行删除,从而给取证带来一定麻烦。但相对于传统的赌博方式,网络赌博只是更换了一个平台,只要进一步加大技术投入,加强网络监管,完全能够从犯罪分子在网上留下的蛛丝马迹,顺藤摸瓜,获取给予网络赌博犯罪分子定罪量刑的证据。同时,国家也应当结合网络赌博的特点,尽快对于打击网络赌博进行立法,对于网络赌博犯罪的认定、赌资范围的界定、赌博违法行为与民间娱乐活动的区别等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尤其是对网络赌博犯罪的证据标准和有关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地遏止网络赌博犯罪,以免使网络赌博泛滥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