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减刑案件庭审
海南省三亚中级人民法院
本报讯(记者张林音 通讯员梁朝 刘乔) 近日,海南省三亚中级人民法院在三亚监狱开庭审理苏德东等8名罪犯减刑案件,三亚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本次庭审邀请人大代表到场旁听,这是该院首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减刑案件。代表们对减刑案件开庭审理给予高度评价。
苏德东因贪污罪于200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于2008年8月5日入监服刑。刑罚执行机关认为苏德东自2012年11月-2014年10月考核期间积极改造、表现良好,且赃款已全部退还完毕,并当庭出示苏德东获得13个表扬等证明其表现良好的证据,证明其已经达到“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条件。庭审中针对这8宗减刑案件,出庭检察员详细询问苏德东悔罪情况、考核表扬等情况,并发表检察意见,合议庭也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本次开庭审理的8宗案件分别系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减刑幅度大的贩毒犯罪罪犯减刑案件。受邀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对本次开庭审理的减刑案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审判员和出庭检察员都能认真履行职责,庭审过程严格规范,程序上保障了减刑案件的公平公正。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省高院《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进一步面向社会公示的通知》精神,强化审判透明度和监督指导力度,该院对职务犯罪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一律开庭审理,对其他认为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也开庭审理。为进一步增强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性、透明度,除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外,还依法将已受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在罪犯服刑场所的公共区域及天涯法律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将生效裁定书上传天涯法律网予以公开,坚决杜绝“监狱决定、检察过目、法院盖章”的走形式现象发生,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