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报讯(记者葛优 通讯员丁红波 张玉卓) 320日,记者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该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7693件,审(执)结76329件,分别比去年增长8.3%9.3%;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3057件,审(执)结11882件。两级法院妥善审理一批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全力保障社会稳定。

  长春中院出台预防冤假错案专项规定,依法判处无罪4人、变更起诉罪名25人。开展清理反规避执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专项行动,公布46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42人次,拘留392人次,111名上榜者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长春中院成立涉诉信访局集中开展接待、化解、评查、稳控工作,拓展网信话访立体化接访格局,全市涉诉信访总量下降60.6%,新判案件进京访23件,同比下降57.4%。两级法院一体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七大平台,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总量居全省首位。两级法院继续推行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两年来,在问责从严、评查案件增加的前提下,全市法院问责案件从2013年的281187人下降到2014年的14495人。全市法院一审生效案件息诉服判率93.07%,个案公正不断累积。

  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提出实施“司法感受改善工程”。他指出,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实施“司法感受改善工程”。两级法院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审判中心主义改革。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努力破除影响公正司法的障碍。继续完善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探索公众和第三方力量参与司法考核体系改革。

  张德友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制约,做好司法巡查、作风督察、案件评查、线索调查“四查”工作,将2015年打造为“问责年”。两级法院要深入贯彻“管队伍就是管自己”理念。两级法院要在2015年加快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法院治理,全面打造责任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能感受、被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