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记者任少华 □石浩)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央精神文明办公室评选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秉承着将文明创建与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水平相结合、与提高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能力相结合、与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相结合的宗旨,获得累累硕果:几年来,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团队”“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全区文明单位”,荣获国家、区、市、县级表彰奖励60多人次。

在争创活动中,检察院强化“以人为本”,突出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技能培训和综合能力的提高,引导本院干警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文明检察室、共产党员亮身份、文明窗口建设和文明干警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使全院上下形成了人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