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以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

本报讯(记者张勇 □胡文星) 近年来,江西省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借助多方平台,创新检务公开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保障公正执法加上一道道“紧箍咒”,建起了一座座“阳光房”,努力打造新时期下的“阳光检察”。

20141113日,江西省赣州安远县检察院举办了一场别具一格的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汇报会。安远县检察院把汇报会与检务公开工作相结合,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到场观摩。而在赣州瑞金市,检察院把开放日放在了一起绑架案的庭审现场,让参加活动的50多名各界代表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寻乌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则提着西瓜、风油精等降暑物品走进社区民居,登门入户当面向群众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些独具创意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是赣州市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千里行”系列活动的一组缩影。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赣州市检察机关不仅邀请各界代表分批走进检察院参观,更精心组织策划,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了与群众“融入式”的专题宣传推介活动。

“墙壁为什么是蓝色的?”“讯问室和询问室有什么区别?”“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能保存多久?”在江西省检察院举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省检察院领导不断回答着正在参观办案工作区的各界代表的提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还有网站、微博等新媒体代表、基层社区群众都在受邀之列。201419日,江西省检察院组织安排院领导和各级院检察长分别对80余名在赣全国人大代表、600余名省人大代表集中开展了两次走访活动。在这些亲密的互动中,代表们不仅“零距离”地了解了检察机关,更留下了一个个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的“金点子”。

“请大家多提带‘火药味’、带刺的意见建议。”这是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时常说到的话。江西省检察机关自觉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积极争取监督支持,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这些直面问题、不怕脸红的做法,推动着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核心,也是深化检务公开的龙头。2014101日,江西省检察机关正式启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这一系统包含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等多方面内容。截至今年2月,江西省各级检察机关共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88条,公开法律文书3375份,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20020条。

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探索出检务公开的“四轮驱动”模式:代表、委员手机联络专报每月为全区500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检察工作情况报告;“96333”社区信息平台实现检讯发送全覆盖;门户网站依法公开20多项检察业务内容;党员志愿者QQ平台整合全区党员志愿者资源为检察工作服务。 

为赶上“微时代”节奏,上饶市万年县检察院开通微信公众平台,改变传统单一的信息公开渠道,转为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为主的检务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