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办事难”要勇于“问责”
过年回家,难免有人要办些手续、证件等。中央要求改作风,政府部门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回乡办事,还折腾不?春节前夕,人民日报记者分赴各地调查群众办事难问题,发现并曝光了两例办事难个案。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普遍存在、由来已久。这么多年来,为治理该问题,虽然各地整治办法层出不穷,政风行风评议开展了一轮又一轮,但总体而言,这个问题仍然是一直谈,一直改,却又一直存在,即便在中央的三令五申之下,仍“涛声依旧”。由此可见,办事难问题已成作风痼疾,必须下大力气整治。而每次处理几个“碰到枪眼”的涉事人员,显然难以把这顽疾“连根拔起”。
要想根治办事难的问题,有关方面固然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促使公务人员自省自警,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投诉处理机制,让公务人员不敢怠慢办事民众。比如有专家提出,建立由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民众代表等多方参与的调查处理机构,统一受理民众对于公务人员的投诉。同时,对群众的投诉,一旦被证实属实,就一定要进行严厉处罚,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该开除的开除,让制造“办事难”者在难了事业难了别人的同时,更难为了自己,看谁还敢拿事业、工作当儿戏。
而对于群众而言,遇到类似办事难问题,也不要忍气吞声,而应大胆维权。对刁难说不,不做沉默的大多数,而做有尊严的公民,一起向机关办事难说不,才能给决策部门以触动,推动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