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信息泄露不能仰仗个体维权
新华社1月11日播发了《你的信用卡个人信息“只花5毛钱就能在网上买到”?——银行信用卡信息泄露调查》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时回应:公民可通过“12377”举报电话等三种方式维权。
应该看到,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和民众个人主动维权,二者缺一不可。而增强公众维权意识,教居民如何自我维权,本身也是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不过,在现实语境中,三种维权方式看似可以自由选择,但维权道路却并不平坦。无论是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还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都会面临举证难、“追鸡杀牛”等共性难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调研显示,在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导致被犯罪分子侵害的被调查者中,仅有4%左右的人进行过投诉或提起过诉讼。这其中,仅有8.1%的人获得了救济或者达到了目的。
监管部门教公众维权是必要的,但不能仰仗个体维权,坐等投诉举报。一方面,有关部门应主动出击,及时发现非法收集、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正如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吕艳滨所言:“还是应该加强执法,行政机关有能力调取一些证据。一些企业如果泄露了个人信息,哪怕构不成犯罪,也应该进行高额处罚。”同时,引入公益诉讼,由各级消费者组织代表公众进行维权,从而改变博弈双方力量不对等的格局,打消一些商家店大欺客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