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止住高铁争夺战
在“高铁政治经济学”之下,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地方群众,都纷纷把高铁当成了幸福的代名词。于是,一场高铁争夺战就此打响:湖南的邵阳与娄底、河南的新野与邓州,地不分南北;政府拼命、百姓请愿,战不分官民,悲情牌、贡献牌、优势牌,牌牌用心;战友圈、老乡圈、校友圈,圈圈出力。
然而恶果也随之而来:地方要花费诸多精力财力物力,去论证、去做可行性方案、去跑去活动;群众从希望到绝望,从功利到浮躁再到不满和对抗,甚至不惜发出“逼宫”之声;而上层,从A方案到B方案再到中间方案,规划线路也在人为或非人为的影响下一再变更,更不排除提供滋养腐败的温床。种种弊端之后,我们无疑要问,这场争夺战是否有意义?又该拿什么止住这场争夺战?
“法者,定纷止争也”,遗憾的是,在高铁硬件已经走出国门的今天,高铁立法的软件建设却迟迟难以跟进。相关的高铁建站标准、高铁规划程序、高铁运营安全等方面规范也依旧凌乱而散落,甚至不免置于暗箱之中。但也就是这种悬而未决、名分未定的情形,加之规划后置的无序状态,迎合了缺乏秩序感和规则意识的底层需求,而在地方发展渴求的外衣下,释放出合理争抢的因子,这就为高铁争夺战制造了可能。
制止这种无序的争夺战,首先应从法律、行政法规角度建立民主、科学的行政规划确定程序,这也是全面实现政府职能、解决公共问题、调整均衡各种利益的重要保障。民主而科学的规划程序核心在于规划前置,而规划前置涵括进驻标准先行、实地科学化考察以及对各地区、各阶层利益的综合考量,之后于公示中给予明确的行政目标、附带充足的说明理由,同时制定下一步发展相应的时间表和配套方案,让失利者有其他途径得以利益均衡或有下一阶段的期待可能。
其次,依法规划不应排斥利益导向。底层的高铁饥渴实际上更多是项目饥渴、经济发展机遇饥渴和政绩饥渴。在双方建高铁站的科学性、利益可能性接近均衡的情况下,不妨借鉴市场交易机制,由双方对高铁进驻价值进行预判和评估,之后由让渡方列出价值匹配的利益清单,由对方从获取的“高铁利益”中进行支配。
由此,让渡方虽然没有获得高铁项目,但是获得了相应价值的利益,这种利益可以包含商业机会让渡、高速公路建设、资源转让以及当地市场进入的优先机制和保护机制,这对于高铁争夺失利者无疑是好事一件,借此有了官方的复命资本,民间也不至于产生诸多质疑,可谓取得双赢,又何乐而不为?
在无序状况的恶性竞争导向下,国人向来赢得凄惨、输得不甘心。若我们依法强化社会的秩序感和规划合理性,或许惨烈竞争就无从说起;而若我们能实现彼此让渡,实现利益均沾,双赢局面其实就在不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