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踩踏事件呼唤现代化城市管理理念

编者按:

2015年初始,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无论行业还是单位,都在总结中再迎新挑战。

过去的2014年,举杯庆祝事虽有,同悲共泣事仍甚;拍案叫绝事不少,拍案叫骂事仍多。这些虽已是过去式,但我们需要从过往中思考未来,想一想,为什么有那么多值得引以为戒的过往?

一个国家、一个城市,每天发生着或大或小的事情,这些繁杂的事情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所以,国家执政者或城市管理者,在法治化治理的大背景下,当务之急不是大而笼统的口号,而是切切实实的行动,让法治渗透到社会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

故,本报开辟《思鉴》栏目,以法治的眼光审视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的点点滴滴,引地方执政者思,让围观评议者鉴。

 

20141231日夜,当全世界都在迎接新年之时,中国上海却以一场惨剧迎来了2015年。当夜2335分左右,上海外滩的陈毅广场发生拥挤踩踏,导致36人死亡,47人受伤。几十个年轻鲜活生命的代价,留给历史长河的是一个难以抹去的悲剧。

悲剧发生后,相关报道铺天盖地。综合现有媒体报道,已经连续3年举办的跨年灯光秀,2014年底变更了地址,不再设在上海外滩陈毅广场,甚至有报道称,灯光秀活动早在201411月就被取消。目前官方消息尚未证实,但无可争议的是,许多上海民众对灯光秀活动变更或取消的消息一无所知,依然按照惯例汇聚到了陈毅广场。

遗憾的是,因为外滩陈毅广场没有安排灯光秀,无论是交通还是警方,都未采取与往年类似的限流或安全措施。直到广场上的人流出现异常,直到惨剧开始发生。

彼时,各类应急预案启动。上海早在2006年就印发了《上海市处置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应急预案》,可以说,事故发生后,一切都按照预案内容进行。

但面对悲剧,处置事故的应急预案固然重要,预防事故发生的预案则更为弥足珍贵。其实,有媒体曾质疑过是否有这样一份预防事故发生的预案。答案姑且不论,关键是悲剧发生了。

这无疑暴露出一座城市管理上的漏洞,或者说是盲区。

专家事后曾点评,“上海跨年这样的事情,需要考虑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敏感人群对应的风险。应急预案是依据风险评估来制作的。”

事实上,对于政府安排的大型活动,例如往年的上海外滩灯光秀活动,此类保障安全的预案应是有的。但2014年最后一夜这场信息不对称的人群汇聚,显然没有进入城市管理者的预判范畴,没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估和应对之策。

在总结悲剧教训时,有人指责信息不对称,有人诘责民众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缺失,但换位思考一下,有几个人能做到在那个危急时刻慌乱不惊、应对得当?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从机关到企业,都有各种各样的预案。应该说,预案可谓是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而制定的不是法律的“法律”,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拿《上海市处置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应急预案》来说,内容既有应对措施,也有配套的奖惩条款。不过,遗憾的是,无论是奖是惩,都属于事后之策。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作为城市管理者,其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就是要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200618日发布并实施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其编制目的非常明确——“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可以说,随着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城市管理水平也逐步提升。我们不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措施,不缺处置突发事件的前瞻能力,关键是缺少预防事件发生的意识和态度。

正如中国坚持不懈在做的普法工作,除了让人们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更重要的是要做到知法而不犯法;正如国家成立预防腐败局的目的,不仅是反腐败,更重要的是预防腐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各种地方规章制度也条目琳琅,我们不缺制度。那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许多地方执政者、管理者到底如何真正做到法治化?我们不能再靠灾难来推动制度,而是用制度来预防灾难。

如何运用现代化思维管理城市对中国城市管理者来说,是一个挑战。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延伸至地方治理体现现代化,需要突破的是治理理念的主动性、前瞻化、服务性。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必须改变传统思路,开拓出现代化的城市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