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破局“走进死胡同”的人生
“没想到,你们不仅查清了我‘前夫’用虚假身份证与我登记‘结婚’,还帮助我撤销了婚姻登记,困扰了10余年的人生难题终于解决了……”近日,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刘海光回访申请人刘某时,刘某再三表示感谢。
2024年初的一天,刘海光看着办公桌上一份案卷中的监督申请材料,想起这是刘某颤抖着手递过来的。10余年前,刘某怀揣着对幸福生活的憧憬与张某结婚,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丈夫张某隐瞒真实身份,伪造身份证件与其办理结婚登记。
婚后,等待她的不是幸福,而是长年累月的家庭暴力。她想逃离,却发现自己被困在了法律程序的“死胡同”里:去法院起诉离婚,被告身份是假的,立不了案;去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没有法律依据,撤销不了;提起行政诉讼,又因超过诉讼时效被驳回。
表面上看,这个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程序都已走完,似乎真的“无解”了。但看完案卷的刘海光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程序问题,案子里被困住的是一名在生活里苦苦挣扎的女子。“不能就这么放弃。”刘海光接过申请材料,对刘某说:“交给我,我们一起来想办法。”
随后,刘海光和同事远赴异地踏上了调查之路。他们去刘某生活过的地方,一点点核实信息,在繁杂材料中抽丝剥茧,最终认定,那个与刘某登记结婚的张某的身份信息确系伪造。但这仅仅是刘某走出“死胡同”的第一步,对她而言,只有撤销虚假的婚姻登记,才能真正将她从过去的噩梦中解救出来。
真相虽明,僵局仍在。民政部门坚持依法行政,没有明确依据无法撤销;法院已经作出了驳回裁定,程序上难以突破……刘海光反复问自己:如果因为“于法无据”就止步,那刘某的后半生怎么生活?刘海光一头扎进法律条文、典型案例和指导意见中,并从一份文件中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核实认定情况、监督情况,认为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当撤销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民政部门收到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明、情况说明、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证据材料,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撤销相关婚姻登记。”
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盐山县检察院牵头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公安局、法院、民政局、妇联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助理从刘某被骗婚、被家暴的经历讲起,讲到她四处碰壁的绝望,再出示检察院查实的证据,最后清晰地阐释了那份指导意见的精神和具体规定。最终,大家一致同意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送依法撤销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
不久后,民政部门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决定。当那份文件交到刘某手中时,她抱着闻讯赶来的儿子,放声大哭。那一刻,站在旁边的刘海光,眼眶也湿润了,他说,“在那一刻,所有的努力都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