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营销须恪守价值底线

  近期,一则张贴于公交车身的公考培训广告引发舆论哗然。有网友发布视频反映,某公考辅导机构打出“来××好上岸,彩礼多要二十万”的横幅,引发公众广泛热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该广告内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已责令涉事机构立即终止营销活动,并依法立案调查。

  这则广告的谬误,首先在于对多重社会价值的曲解与矮化。公务员本应是服务群众的崇高选择,凝聚着青年一代的理想与使命。而在此广告中却将其表述为抬高彩礼的“筹码”,使“上岸”这一充满奋斗色彩的意象,沦落为物质算计的功利符号。同时,此广告将婚姻关系进一步物化,把情感与礼俗异化为明码标价的交易,不仅加剧社会焦虑,也可能强化片面与刻板的婚恋观念。更重要的是,它把青年人备考拼搏的历程扭曲为一场赤裸的利益投资,侵蚀了奋斗精神的本真内涵。

  广告引发争议的背后,实质是营销者对公众情绪的精准操纵与无情利用。当前,公考竞争日益激烈,“上岸”焦虑真实存在。与此同时,部分地区的彩礼攀比现象也确实构成家庭压力,婚恋焦虑具有广泛社会基础。该机构正是瞄准这两重焦虑的交集,编织出“考上公务员=经济保障=婚恋资本”的虚假逻辑链条,企图通过煽动对立、触碰敏感议题来攫取流量、招揽生源。此类“焦虑营销”将社会痛点扭曲为营销噱头,为商业利益不惜牺牲公共价值与道德底线。

  从法律层面看,此类广告已明显越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并应维护社会良好风尚。所谓“上岸即增彩礼二十万”,既无法验证,也构成对培训效果的误导性承诺,涉嫌违法。监管部门迅速介入、依法立案,体现了维护市场秩序、捍卫法律尊严的鲜明态度,也为广告行业敲响了警钟:营销不能无视规则,创意不能违背法律。

  教育培训,尤其是关乎公共部门人才选拔的考试培训,不仅承担知识传授之责,更兼具价值引领之任,这类教育培训机构言行本身即是一种示范。然而,从“保过承诺”到“考官授课”,再到此番低俗营销,部分机构为争抢生源不断拉低底线,这不仅损害自身信誉,更污染行业生态,消耗公众信任。

  涉事广告虽已被撤下,活动也被叫停,但反思不应止步。对监管部门而言,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推动教培广告走向更规范、更清朗的轨道。对培训机构来说,则须认清长远发展植根于教学品质与诚信服务,而非哗众取宠的噱头,唯有恪守法律与伦理,方能赢得真正的尊重与可持续的市场。对社会公众而言,要用好这一反面教材,深刻认识职业选择不应被简化为物质兑换,组建家庭不能倒退为财物交易,个人奋斗更非一场功利算计。唯有摒弃浮躁与物化,回归情感的温度与奋斗的本真,我们才能构筑起更健康、更积极的社会风尚。

  一条横幅易撤,价值重建却需久久为功。各方皆应从这一案例中汲取教训,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与向上向善的社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