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以精细立法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助推首都城市治理水平提升
——浅析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近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将车辆安全、通行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贯穿始终,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全面回应非机动车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新业态行业车辆协同治理,为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提供更为全面、细致的法律依据,助推城市治理精细化、法治化水平提升。
立足生命周期,严格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监控管理,是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消弭风险隐患的关键。新修订的《条例》立足生产、销售、登记、使用等多个环节,进一步织密电动自行车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网络。
其一,针对生产、销售环节,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在北京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确保对产品质量可以溯源管理。其二,明确电动自行车登记有效期,建立电池安全性评估及回收制度,有效破解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在登记、使用环节“有生无死”的困境,实现产品质量的动态监测、闭环监督。其三,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登记期满后,可以提出延用申请,充分预留规则弹性空间,避免“一刀切”式的期限设置违背比例原则要求,对市民通行自由及财产权施加过度干预。其四,针对“超标电动车”可能引发的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条例》明确禁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拼装、改装、加装,以列举形式明确禁止对电动自行车更换非标电池、拆除限速装置等,并严格设定违反规定的处罚后果,严控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
高效便民原则。新修订的《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新修订的《条例》实施后,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及时配套出台非机动车登记办法,明确电动自行车登记有效期计算、延用的具体规则,推行电动自行车销售者代办登记(即带牌销售),为市民购车、登记提供便利。电动自行车电池的安全性评估及回收同样需在便民原则指引下,广泛设置安全性评估网点,大力推广废旧电池“以旧换新”,尽可能降低市民检测、回收成本。
精准靶向施策,降低非机动车交通及消防风险
近年来,随着市民使用非机动车出行等需求增加,公共安全与市民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新修订的《条例》直面制约非机动车安全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精准靶向施策,力求有效降低道路交通及消防风险。
其一,规范骑行行为。新修订的《条例》明确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需遵守法律、法规关于行驶速度的规定,不得醉酒驾驶或有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还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对事故教训进行警醒。根据交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按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25km/h驾驶,低头看三五秒手机,相当于“盲骑”21米至35米;酒驾、超速行驶等行为也严重增加非机动车事故风险,有必要加以立法规制。实践中,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常以交警非现场执法方式进行,调查过程中应注意通知到位,充分保障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严守程序正义。
其二,合理分配路权。道路作为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路权概念表示交通参与者均有权利使用公共道路。但与此同时,公共道路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这就要求法律预先设置规则应对路权冲突,实现分配正义。围绕非机动车相关的路权分配问题,新修订的《条例》一方面完善了“各行其道,礼让行人”的原则,规定非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要避让行人;另一方面,兼顾道路通行效率与安全,禁止未经批准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并放宽了电动自行车载人年龄限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释放道路通行效率。
其三,保障充电安全。北京作为超大规模城市,建筑密度极高、居住人口密集,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后果严重。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入户充电导致的城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不容忽视。新修订的《条例》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最大限度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居住建筑”这一范围也基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规定所覆盖,具有合法性依据。同时,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以“同步建设”为原则,要求着力增加社会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地及设施,打消市民无处充电的后顾之忧。
强化协同治理,筑牢新业态行业车辆管理体系
新修订的《条例》以创新性立法思维,重点回应了快递、外卖行业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旨在通过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提升行业用车的规范程度,平衡新业态安全与发展。
近年来,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的兴起,使电动自行车实现了从生活工具到生产工具的角色扩充,随之而来的还有“骑手”频繁发生交通违法及事故等。即新业态发展与道路交通安全之间的矛盾成为制约城市治理水平提升的问题之一。新修订的《条例》准确把握协同治理这一关键点,重点明确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经营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如建立健全非机动车管理制度,定期对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考核等。上述责任既是传统安全生产责任在新业态场景中的延伸,也是以立法形式明确平台经营者“守门人”角色并规定其义务,从而有效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充分体现了通过平台治理强化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理念。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还规定了平台经营者制定算法规则的特别要求。近年来,“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的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平台经营者制定算法规则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规则,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合理确定配送时间、路线等标准和要求,定期开展算法审核、评估、验证,动态优化算法规则,保障从业人员依法、安全、文明驾驶。这些规定明确了新业态经营者的算法应用责任,要求其配合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从而有效降低算法安全风险,这有利于从源头矫正骑手驾驶行为,保障骑手通行安全,也为其他超大规模城市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提供有效借鉴。为进一步完善协同治理,未来,还应当明确新业态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制定行业车辆管理办法;追究平台经营者责任时还需注意柔性措施优先,灵活运用约谈、责令限期改正等手段。
时隔七年后,《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既是对非机动车管理新实践、新问题、新需要的系统回应,也标志着非机动车管理已成为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关键抓手之一,是以“小切口”地方立法牵动化解城市治理“大问题”的有力实践。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