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本报讯(□许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号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更优司法路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积极转变司法理念,营造“稳商”环境。一方面,严格落实“依法保护、平等保护”要求,坚持所有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确保检察权不扩张、不缺位、不越位,以法治确定性增强民营经济发展预期。另一方面,准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理方式。同时,积极担当履行检察职能,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涉营商案件风险评估制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强化法律监督力度,全力营造“安商”环境。加大对危害民营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解决涉及民企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此外,加大公益诉讼监督力度,联合相关部门整治“散、乱、无”企业,对行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提出检察建议。

  加大服务力度,营造“暖商”环境。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为企业提供法律培训。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守门员”,在麻城石材工业园设立“检察服务工作室”,选派检察官驻点,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当好困难问题“协调员”,主动深入企业,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问题。

  2024年,麻城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对受理的132件涉市场主体案件统一标注、快办快结,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9件,纠正“查扣冻”程序违法案件4件,其办理的“督促保护木子店老米酒地理标志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2025年,该院继续发力,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如办理的一起假冒知名美缝剂刑事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