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扰航或面临高昂经济赔偿并涉嫌刑事犯罪

  今年4月底,中央空管办会同相关部门对一起无人机扰航典型事件进行联合调查,并就发现的管理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据介绍,今年2月26日,一架无人机在未经注册登记、飞行活动申请、航拍任务申请的情况下,在民航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跑道南头附近区域飞行,危及机场航班飞行安全。当地空管部门发现后,立即通报公安机关、机场管理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迅即展开联动处置,较短时间内查获涉事无人机和操控人员,其间造成部分航班延误。

  经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该无人机为当地一家信息科技公司所持有,当日飞行活动是为完成一项三维拍摄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名涉事人员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5日的处罚决定。

  近年来,无人机未经报备和批准进行“黑飞”扰航的案例屡有发生。天津、重庆、沈阳、成都等地均发生过无人机“黑飞”扰航事件,触及航空安全红线,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无人机禁止“黑飞”,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在机场周边,“黑飞”更是被重点监管和严禁的行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航空法学会会长董念清介绍,由于飞机在机场区域内的飞行高度比较低,为了保障飞机起降阶段的飞行安全,必须在机场上空划出一个管制空域,这就是机场净空保护区。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属于管制空域,因此,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未经允许不得进行无人机飞行。

  司法实践中,许多无人机爱好者“黑飞”往往是因为猎奇心理,认为不会造成危害,也不会被处罚,事实上,尤其是在机场周边“黑飞”,有可能面临民事、行政、刑事的多重处罚。

  “无人机‘黑飞’所造成的民事责任是十分严重的,一旦影响航班正常飞行,行为人将面临高昂的经济赔偿责任,在实践中就存在单案赔偿几十万元的案例。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为人也将面临拘留、10万元以下罚款以及没收无人机等行政处罚。无人机‘黑飞’扰航的行为,若情节严重,可能会构成犯罪,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董念清说。

  今年6月2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通过,将无人机“黑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引发极大关注。该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此外,无人机出厂时一般也会加装电子围栏,然而,很多无人机飞手事实上都有未登记、破解电子围栏进行“黑飞”等举动。

  对此董念清介绍,对无人机电子围栏进行破解,属于非法改装无人机的行为。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擅自改装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的关键性能(如飞行高度、速度、定位功能)或未在监管平台更新参数,经民航部门责令仍不改正的,处2000元至2万元罚款。对于此类改装无人机后所实施的“黑飞”行为,行为人明显存在更加严重的主观恶性,将会受到更加严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