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严密法治守护文明根脉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不仅为文物铸就“铜墙铁壁”,更打破了“保护即封存”的刻板认知,明确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并且将“让文物活起来”的要求写入法律,叩开了文化遗产与现代文明对话的大门。
从“救火式保护”到“全周期治理”,从“静态陈列”走向“动态传承”,今年3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施行。这部自1982年诞生以来历经两次全面修订、五次修正的文化领域“首法”,以101条新规构筑起更严密的法治屏障,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从“被动抢救”迈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此次修订最鲜明的特点,是将文物保护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新增的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机制,将文物保护前置到土地开发和城市规划的源头,彻底扭转了以往“建设倒逼保护”的被动局面,既能避免建设中的破坏风险,又能为开发商节约成本,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与此同时,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首次将“防止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商业化”写入总则,明确要求文旅开发必须“保护优先”,并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分级保护与动态评估机制,填补了60余万处未定级文物的监管空白。这些举措既是法治思维对粗放式发展的纠偏,也是对“千镇一面”同质化开发的制度性回应。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不仅为文物铸就“铜墙铁壁”,更打破了“保护即封存”的刻板认知,明确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并将“让文物活起来”的要求写入法律,叩开了文化遗产与现代文明对话的大门。
在“活化”路径上,数字化成为核心引擎。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鼓励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开展文物资源数字化采集与展示,推动虚拟博物馆、AI导览等创新应用。例如,北京某公司研发的AI数字人导览系统,通过“复活”文物实现双向互动,让历史叙事从单向输出变为沉浸式对话。这种“科技+文化”的模式,不仅拓展了文物传播的边界,更催生了数字文创、在线展览等新业态,为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释放开辟了空间。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威慑力与包容性并存,一方面,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明确擅自在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内施工,单位最高面临近千万元罚款,个人最高五十万元罚款,并需承担修复费用;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参与保护,并支持跨境文物追索与国际合作。这种“刚性约束”与“柔性激励”的结合,既彰显了文物保护的底线思维,也为多元共治提供了制度接口。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落地亦带来结构性挑战。传统文旅行业短期内可能面临成本压力,但长期来看,倒逼产业向高附加值转型已是大势所趋。如何避免“一刀切”执行挫伤地方经济活力?如何在数字化利用中既能确保数据安全又能防范文物本体风险?这些问题的解答,需要政策细化与市场创新的协同。
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本质是文明传承与时代发展的对话。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施行,既是以最严密法治守护文明根脉的宣言,也是以创新思维激活文化基因的实践。当文物不再仅是历史的“旁观者”,而成为当下的“参与者”,我们方能真正读懂“何以中国”,并在古今交融中书写新的文明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