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麻城市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把好“三大关”


  今年以来,湖北省麻城市以创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先行区为契机,紧紧围绕“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目标,通过把好“执法监督关”,从源头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把好“行政调解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好“行政复议关”,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

  麻城市司法局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创新“监督+服务”模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以督促重视、以查促规范、以改促落实,有效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指导、预防纠错和监督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的能力,着力构建运行协调高效、执法规范公正的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

  1至8月,麻城市司法局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和关系企业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开展行政执法问题实地调查活动4次,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28份,切实督促执法部门及时纠错和严肃问责,维护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搭建三级调解平台,抓好行政争议源头化解。麻城市在综治中心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依托各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选取部分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行政争议调解点,构建三级调解体系,畅通调解沟通渠道。以基层司法所为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作用,凝聚多元解纷力量,将行政争议化解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各级行政争议化解机构积极参与多元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在全市20个镇(街道)实现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全覆盖,联调率和调解响应率均为100%。

  相较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用时短、成本低,且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被申请人的上级机关,在监督下级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方面更加高效。今年以来,麻城市行政复议案件量首次超过行政诉讼案件量,且超97%的复议案件化解在诉前,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避免了“一案结多案生”,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

  坚持“解纷”先“定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通过实地调查了解、组织听证等方式听取当事人意见,对行政行为严格审查,重点关注合法不合理、过罚不相当、程序违法等行政过程问题,促使行政机关在自我纠错基础上解决纠纷,今年以来已纠错9件案件。

  在强化纠错监督、提高争议解决效率的同时,麻城市牢牢把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原则,深入关注一纸申请背后的实质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救济,考虑企业发展实际,在法律框架内解开当事人心结,避免行政程序空转。今年以来,麻城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率达34.6%,较去年增长9.6%,涉企案件经和解调解,有效为企业减轻诉累,在法治框架内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