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刘俊清:原告刘亚钊与被告刘俊清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626民初25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俊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刘亚钊50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法院


  (2024)浙0212民催3号之一

  本院于2024年4月10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4年7月17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持有的票据号码3130005151326135、金额壹拾万元整、出票人宁波一昕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嘉兴市佳仁商贸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23年10月19日、到期日2024年4月1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范俊林、周永芳:本会依法受理了邓权善申请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24)佛仲字第0620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9月20日14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楼)。

  佛山仲裁委员会


  黎国林: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广东新江洲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2024]阳仲案字第22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10月11日15时0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723号)。

  阳江仲裁委员会


  王瑶瑶:本会受理的(2023)威仲字第0449号申请人王春妍与你及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丰利家不动产经纪服务中心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威仲字第0449号裁决书,本裁决已于2024年7月8日生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文登市营利达建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24)威仲字第0048号申请人威海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须知、当事人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光明区淦深餐饮店(经营者:李艳珍):本委受理冼春宝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4]200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419.82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绿能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北京绿能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邓爱平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4]236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53111.76元;二、准许申请人当庭撤回第二项仲裁请求;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绿能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北京绿能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叶祖德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4]237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156537.20元;二、准许申请人当庭撤回第二项仲裁请求;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绿能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北京绿能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李秦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4]238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70676.35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绿能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北京绿能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梁能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4]239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101275.1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绿能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北京绿能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梁孝纲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4]240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160790.98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绿能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北京绿能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赖建岳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4]241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120869.2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房车宝信息技术(广州)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杨靖鹏诉你、深圳市房车宝销售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房车宝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房车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10831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9月6日14时30分在第五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徽智易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百威(中国)销售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郑祺与你单位安徽智易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百威(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皖芜弋江劳人仲案〔2024〕181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9月9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利民东路58号弋江区矛调中心二楼216室。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2024年9月24日前,逾期不领即视为已送达。

  芜湖市弋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华捷艾米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合肥朱曦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北京华捷视智科技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受理汪伟才、徐光立、曾庆军诉你及深圳华捷艾米科技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6795、6811、6837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深劳人仲案【2024】6795号案件仲裁裁决结果如下: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汪伟才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合计人民币370394元。深劳人仲案【2024】6811号案件仲裁裁决结果如下: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徐光立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合计人民币266705元。深劳人仲案【2024】6837号案件仲裁裁决结果如下: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曾庆军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合计人民币336904.5元。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深劳人仲案【2024】6795、6811、6837号案件仲裁裁决均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心医国际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委于2024年1月30日受理申请人北京竞择企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心医国际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王兴维、心医国际数字医疗系统(大连)有限公司之间借款合同纠纷[(2024)唐仲裁字第233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变更仲裁请求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证据材料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9月12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唐山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酒当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杰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4]255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25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2000元。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和静县路达运输有限公司:凯米拜沙木,提依甫于2023年8月3日向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受理,经调查核实,我局于2024年6月28日做出新工伤认字:65292620230148105号认定工伤决定书,于2024年7月2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您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因收件人逾期未领等原因无法送达,后多方联系无果,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

  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方秋堂:本委已受理上海安锐盟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10749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9月11日9时在第七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