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国家赔偿审判职责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从30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司法赔偿案件中,精选四个案例予以发布,彰显了人民法院发挥国家赔偿审判职能、切实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到实处的坚定立场。

  国家赔偿法是人权法治保障制度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揭开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篇章。历经两次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在充分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国家赔偿法颁布以来,全国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1.8万件,其中司法赔偿案件9.9万件,决定赔偿金额75.35亿元。与1995年相比,2023年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数量增长了17.55倍,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标准从17.76元增长到436.89元,国家赔偿制度权利救济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此次发布的四个案例具有鲜明的代表性。从法律适用层面来看,有的属于国家赔偿领域的标志性、影响性案件,有的对法律修改以及司法解释制定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从涉及领域来看,既有刑事冤错案件受害人或其家属依法获得赔偿的案例;也有涉及产权保护的案例。国家赔偿以其赔偿范围的充分性、程序的高效性和支付的保障性,展示了司法机关注重人权保护、尊重程序正义、追求公正与效率的坚强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30年来,国家赔偿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期待人民法院以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依法履行国家赔偿审判职责,保护和救济受到侵害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