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终结“办卡容易退卡难”困局

  针对许多网友遇到过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在日前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指出,“会员办卡容易退卡难”等问题,引起广大消费者强烈不满,应当及时纠正。况旭说道,霸王条款屡见不鲜,这也是消费领域的顽疾恶霸,冲击公平正义,侵蚀消费基础,消费者对此深恶痛绝。(4月10日中国新闻网)

  作为新兴商业模式,预付式消费因其便捷实惠得到不少买家青睐,但办卡容易退卡难,失信容易维权难,使办卡消费经常出现侵权行为。不少商家正是抓住了消费者图实惠的心理,办卡时允诺多多,一旦交费成功,想要退卡则障碍重重,比登天还难。

  预付式消费的特点是商家以预付费返利或优惠打折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消费者预付费后,商家用消费者的预付费作为资本进行经营,进而谋取利益。这源于其本身的“双赢”特质:消费者获得价格优惠,商家预先获得资金,从而减少融资成本。但因其具有“先付费、后兑现”,消费周期长,消费不连续等特点,预付式消费极易被不良商家利用。

  从预付式消费的特点来看,消费者承担的付款义务具有一次性和先履行性,而经营者所承担的义务则具有持续性和滞后性。要终结“办卡容易退卡难”,还是应从监管上入手。一方面,要强化对预付卡商家的备案管理,对存管资金进行专门监管,防范商家挪作他用,构建起全流程预付款监管闭环,减少消费者风险;另一方面,针对预付式消费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形成政府监管、银行托管、商家守规、消费者监督“四位一体”监管服务模式,完善约束管理机制,营造让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

  更主要的是,规范预付式消费应通过立法的方式,作出全面统一的制度安排,使这一广为采用的消费模式有明确、高效的监管。针对预付式消费监管存在的职能交叉、职权不明等问题,应建立常态化的预付式消费监管协同机制,让责权利变得更清晰明朗,从源头上堵住商家游离于法律之外的空间。同时,加大对违法商家的处罚力度,一旦有违规行为,就要让商家付出惨重代价,促使其营销行为变得更加合法合规,如此预付式消费市场秩序才会更加规范,才能切实改善消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