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赔付”岂能成“恶意索赔”生意

  近日,不少网友反映在社交平台发现有人竟在售卖恶意“外卖赔付”的相关教程。记者调查发现,不法分子以收费50元到300元的价格,公然教授他人如何虚构以在外卖中吃到异物为由,投诉商家并索要赔偿。法律人士表示,恶意索赔涉嫌敲诈勒索,而售卖相关教程可能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会被追究法律责任。(10月15日光明网)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大部分外卖平台据此设定规则:消费者点外卖时发现食品变质、存在异物或引发就医,均可申请理赔。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保障。

  然而,有人却大钻“外卖赔付”制度的空子,滥用维权武器,虚构在外卖中吃到异物等理由,投诉商家并索要赔偿,这就涉嫌以维权为名行敲诈之实。可以说,利用“外卖赔付”制度恶意索赔,既是对商家的恶意中伤,造成经济损失,又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可能堵塞其他消费者的正常维权,必须依法严惩,坚决消除。

  外卖等商家要增强法治观念,注重合规经营,不给恶意索赔以可乘之机;遇到投诉应正常应诉,及时留存证据后报案,而非花钱息事宁人。外卖平台则应注重治理恶意索赔,修补规则漏洞,挖掘线索和证据,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打击。同时对重点用户历史行为进行分析,限制恶意索赔者下单。

  监管部门不仅应加强监管,还要厘清正常维权和恶意索赔的边界。前不久,四川某地市场监管局发布一份告诫书:严禁以牟利为目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严禁以知假买假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严禁以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鉴于售卖恶意索赔之类教程成为生意还有“市场”,监管部门还应紧盯短视频平台等媒介,引导其不断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实时巡查、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等制度,发现违法内容,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为净化市场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