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传统文化与反诈宣传深度融合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民警携手8名来自淞南镇星星幼儿园的“小小宣传员”走进顾村公园森林剧场,带着改编后的京剧唱段《我是反诈宣传员》登上舞台,孩子们穿戴京剧服饰声情并茂地向游客宣传反诈知识,博得台下观众连连叫好。
事实上,用京剧唱段等形式宣传反诈知识是传统文化助力反诈宣传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各地公检法司等部门积极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拓展反诈宣传的载体,创新反诈宣传的形式和内容,不仅在七夕节、端午节、上巳节等传统节日期间集中开展反诈宣传活动,用足用活相关节日元素,还在日常探索利用快板、剪纸、皮影戏、京剧等传统艺术编排反诈节目。传统文化的加持,让反诈宣传的形式更丰富,更多元,更有吸引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任何宣传活动,只要能够吸引群众,能够让群众产生兴趣,能够抓住群众的心,就成功了一大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自带流量密码。把传统文化与反诈宣传相结合,也即传统文化搭台唱“反诈宣传戏”,令人耳目一新、喜闻乐见。而传统文化的节日内涵、艺术特色和流量密码能提升反诈宣传的精彩度、趣味性、关注度,提高受众体验,加深群众印象,能增强反诈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群众在轻松的氛围中,既能欣赏精彩的文化节目,领略别有韵味的文化风情,收获快乐和良好体验,也能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诈骗套路的了解,学到反诈知识,受到教育启发。
同时,借助传统文化开展反诈宣传本身也能起到文化宣传的作用。传统文化搭台,唱的既是反诈戏,也是文化戏。这种宣传模式能够进一步拓宽传统文化的展示舞台和空间,让传统文化更好地融入人们的生活,彰显传统文化的魅力,提升传统文化的影响力,从而有助于人们亲近传统文化,感受传统文化,了解传统文化,更好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传统文化搭台唱“反诈宣传戏”,更易唱出彩,更易让群众入脑入心,也能取得更好的反诈效果和社会效果。反诈宣传既要有常规动作,也要有创新动作,而创新动作应该瞄准民众的需求和兴趣,即民众需要什么样的宣传形式,喜欢什么样的宣传形式,有关部门就应该探索、安排什么样的宣传形式。各地应总结经验,优化机制,吸纳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反诈普法活动形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