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不应过度商业化

  统一的小桥流水、青砖白墙绿瓦、红灯笼,不管走到哪都有人卖丝巾和钥匙扣,就连“特色”小吃,一个锅里炒的无外乎臭豆腐、鱿鱼和铁板烧……不少人发现,全国古镇似乎长着“一张脸”,“查重率”高达99%,去过一个,仿佛去过了所有。(3月27日半月谈网)

  景区过度商业化,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散落在天南地北的各色古镇,都在走商业开发模式,其中不乏一些鲜有旧时痕迹、商业气息过浓者。当相似雷同取代了独一无二,人们开始感叹古镇不“古”,只剩今人唯利是图的算盘声。

  古镇为了赢利,适度开发商业并不为过。自古以来,古镇也都有着商业活动,只不过更多是小规模、本地化的。但时至今日,作为文旅项目的古镇,发展模式落后于时代,仍然停留在坐地圈钱、复制粘贴的思维,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丧失独特韵味、旅游魅力渐消。随着各地旅游市场蓬勃发展,古镇文旅项目不再是一家独大的卖方市场,市面上充斥着大量的同类型资源,面临着白热化的市场竞争。长此以往,这些景区将陷入形象削弱、游客减少、收入下降的困境,被游客用脚投票、淘汰出局。倘若未经授权使用某些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名称及享有著作权的图片、影像资料,破坏权利主体的竞争优势,不仅涉嫌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还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构成不正当竞争。此外,网红美食、网红打卡地、网红极限项目越来越多,“网红化”所掀起的浪潮,淹没了个性特色和地域风情。千篇一律的工业品以及随处可见的文创产品,占据了供应链的绝大部分,让古镇既没了“面子”,也失了“里子”。

  在“千村一面”“千镇一面”的表征下,过度商业化本质是一种照搬照抄式的商业化。事实上,除了商业经营,景区还兼有文化、保护属性。倘若古镇只是为了经济效益,并非为了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文化也就成了消费符号,游客体验感将大打折扣。说到底,游客去古镇旅游,本质上追求“沉浸式体验”,商业化元素应当作为服务配套,不能喧宾夺主、本末倒置。

  被“照骗”诓去的游客,带着玫瑰色想象到来、灰头土脸地离开,可谓苦“古镇”久矣。要想让古镇告别旧程式、焕发新活力,好的选择应当是摆脱过度商业化,不仅满足于造建筑、卖文创,更着眼于把人留住,保留原生态的民俗文化,同时完整、详细梳理历史源流,成体系开发具有独创性、新颖性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只有用文化的浓度稀释商业的密度,配平商业化和文化保护的方程式,依法依规充分竞争,让游客感受到古镇的原始风貌和人文历史,方能赢得市场认可。

  时下,一些古镇景区已“痛定思痛”,大刀阔斧扭转过度商业化的倾向,有的对商业街进行重新定位,重点扶植地方特色店铺;有的取缔不相干的商业体,还原当地居民生活原状……不难预见的是,只重“钱景”、忽视前景的古镇,路会越走越窄,而有文化、有乡愁的古镇,路会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