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网络祭祀乱象
相比传统祭祀形式,清明节“网络云祭祀”,有声音、有图文,非常便利,逐渐成为清明祭扫新风尚。但据媒体报道,在利益驱动下,“云祭扫”已经显现诸多乱象,有待治理。
比如,好好活着的人,却被人在网络平台建立纪念馆“祭奠”,有头像还有悼词……“人还活着却被人网络祭奠4.3万次”,如此离谱至极的事情一度引爆舆情,此类祭祀网站大都操作简单,注册用户后即可在网上建立纪念馆,上传逝者照片,添加生平简介、事迹、文集等,并供大家祭拜留言。还有用户公然在网络上祭拜反面人物,挑战公序良俗底线;一些网络平台设置“香火排行榜”,祭拜品越多,纪念馆排名就越高,供品道具和套餐体系也极其复杂,诱导祭扫者充值、打榜。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云祭祀”场所运营模式与其他网络平台并无二致,其本身也同样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规制。比如,网络祭扫平台上的“至尊纪念馆”,因其具备“专属音乐”“专属纪念皮肤”等功能,一年收费588元,10年收费1888元。这种“至尊纪念馆”,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网络虚拟财产,需要接受法律法规有关虚拟财产规定的规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作为交易的一方,平台应当诚实信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绝不能在利益的驱动下让管理缺位,从而引发各类侵权行为。
此外,去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在部署开展清明期间网络祭扫规范管理工作中强调,网站平台不得发布传播歪曲历史、诋毁英烈等违法违规信息;不得随意创建网上烈士纪念馆。《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说,对于“网络云祭祀”,并非无法可依。监管部门要加强工作力度,倡导文明风尚,规范网络祭扫秩序,引导平台企业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不能唯利是图,无序建馆,处处收费,防范借网络祭扫传播封建迷信信息、随意“立碑”侵犯他人权益、恶意敛财损害群众利益等乱象。平台用户要自觉开展绿色、健康、文明的网上祭扫,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避免将“云祭祀”娱乐化,共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还清明一份“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