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①

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提出了总体要求,制定了具体规划。《意见》是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殷切期望,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对法学会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为我们做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阵地,教育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全面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工作,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不断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做好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工作,积极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充分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要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深刻把握新时代法学理论研究的政治性,自觉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建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阵地。

  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就一定能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