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山东马兰拉面快餐连锁有限公司、青岛邦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原告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燕郊肉类制品分公司诉你二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被告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三河燕郊中建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邓亚婵诉你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梁鹏:原告张冰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67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黄文:本院受理原告杨玲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固安分公司与被告张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1022民初40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
温翼飞:本院受理原告郝桂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83民初385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110号
仇进清:本院受理原告董明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196号
马川:本院受理原告文兴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223号
程美祥: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康达汽车工贸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执恢285号
汪小保、蒋东林:本院受理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汪小保、蒋东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告知评估结果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可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的,本院依法公开拍卖。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180号
王洪平:本院受理原告程金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24号
陆凤霞:本院受理原告曹生水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董超:本院受理原告杨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1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36-1号
邹余伏:本院受理原告江秦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117号
童全宾:本院受理原告周宏权、周宏满等五人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15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孙志成:本院受理原告李四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1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王祥豹:本院受理原告泾县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1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200-1号
安徽碧澜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泾县承希缝纫设备商行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徐贯杰:本院受理原告汪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823民初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达州市新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卢发建诉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争议一案(达川劳人仲案〔2022〕163号),因你经营场所等发生变化,无法向你送达仲裁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决定向你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9:30在达州市达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汉兴大道二段570号区人社局办公楼202室)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希祥:本院受理原告彭丽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印安:本院受理原告李成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李印安:本院受理原告李成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李印安:本院受理原告李振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李佳兴:本院受理魏德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3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赵生明:本院受理张书波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3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王鹤、陈昌海:本院受理绥中县西甸子镇辉煌环保果箱制品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3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高峰:本院受理冯志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35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马旭:本院受理绥中县万家镇新王五电器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3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方向荣:本院受理绥中县兴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35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张耀友:你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查封了你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文昌路南侧,新民路西侧幸福花开6-1101号房屋,经评估,于2022年9月23日河南群英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了豫郑群英评报字第 [ 2022]S090019A号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人民币892800元。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该评估报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重新评估。如无异议,可在十日内回赎或履行义务,逾期,我院将依法进行拍卖,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拍卖费用将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