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号角,法学法律工作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深学笃行,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法治实践和理论研究之中。

  一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同党和国家事业其他方面一样,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就立法而言,通过宪法修正案,设立宪法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备案审查,一批重要法律相继制定修改出台,法律体系日益丰富完善。编纂出台民法典是法治建设的重大工程,是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后,曾先后四次启动制定民法工作。第四次启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编纂出台了一部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实践特色的民法典,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这些重大成就和伟大变革的取得,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党的二十大鲜明提出了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对法治建设特别是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按照党的二十大的决策部署,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立法的各环节、各方面,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所盼所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守正创新。我们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命题论断、思路举措、战略部署等所蕴含的法理、哲理、道理以及法治需求、法治任务等,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阐释者、传播者、实践者,推动法学事业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