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公开道歉信 广大社会公众:由于我们法律意识淡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在夜晚捕捉壁虎,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平衡造成了危害性,我们深表内疚和自责,现真诚的向广大社会公众致以深深的歉意。我们对自己的无知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深感不安,请求广大的社会公众原谅和理解,鉴于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们自愿接受法律制裁,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事件发生。
道歉人:冀永军 赵新江
2022年9月15日
张昭、戴霜:本院受理邬凤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263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大石桥市腾远滑石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朝宾诉你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辽0882民初2599号民事判决书,(内容: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工资款60000元。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博洛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万守领、王庆章:本院受理化振录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0月17日下午15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黔梁农业科技发展(河北)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四川盛益农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方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2781号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报告财产令、失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佑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佑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分公司、寇佳琳、王敏、北京佑仁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佑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李进江申请执行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2388号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报告财产令、失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皓翎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刘改林申请执行你方为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2780号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报告财产令、失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怀县省、王丽:申请执行人任利杰申请执行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2623号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报告财产令、失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军玉石材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邵长江申请执行你方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方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2782号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报告财产令、失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南亿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奋然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温州之跃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为票据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2624号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报告财产令、失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吴世洪:本院受理原告严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522民初4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朱昌保、唐正军: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522民初43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张国浩、韩传勤:本院受理原告王登付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522民初4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朱家敏、王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522民初4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顾守明:本院受理原告赵中华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1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绥中县金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中华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1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李澍、应花:本院受理原告葫芦岛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2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曹美兰:本院受理的原告郸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高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25民初41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张庆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25民初3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徐四霞、河南回到三国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凤祥牡丹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1628民初38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胡永建: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1民初3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季秀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1民初3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子兴: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1民初3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春梅: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1民初3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磊: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1民初3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秀侠: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1民初3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胡建华、张满杰: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1民初3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戴莉莉:本院受理原告侯荣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陈雪芳:本院受理原告薛凤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323民初19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陈雪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薛凤平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4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自2021年2月18日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薛凤平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2元有被告陈雪芳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