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周仲兴:原告徐加福与被告周仲兴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823民初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周仲兴:原告陈亨强与被告周仲兴等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823民初5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周仲兴:原告泾县恒顺水泥预制厂与被告周仲兴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823民初5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王受国: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受国、徐崇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王琪: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962-1号

  盛金婷:本院受理原告杨石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963-1号

  章文、刘春华: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徽之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1040号

  秦文龙:本院受理原告汪小广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1054-1号

  苏政光: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金纬制漆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1057-1号

  翟业宏、方彩霞:本院受理原告陈雪冰诉你们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严伟:本院受理原告泾县宏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823民初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180号之一

  浙江银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告泾县有水包装制品厂、王有水与被告安徽明辉粉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银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823民初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977号

  李冠:原告黄爱琴诉被告李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遇节假日顺延)10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于常亮:本院已受理包宝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金光:本院已受理包斯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牛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县支行诉被告牛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丁远东:本院受理杨业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黔0112民初286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3日14: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杨莲、张路、刘定军、邹立友、贵阳西南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魏雪、吴娇娇、罗强、王琦、魏运明、朱德娜、贵州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曹金荣、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贵州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余杉杉、赵妍、杨国琴、汪小露、过静丽、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唐群、向俊东、杨海静、罗宏、向荣琴、杨方辉、倪勇、罗忠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黔0103民初12504、12531、12533、12540、12541、12550、12551 、12559、12573、12578、12579、12584、12585、12586、12592、12593、12594、12599、1260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干2022年9月22日上午10:00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黄恒丰:本院受理(2022)川1621民初2743号原告王敏诉被告黄恒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截至2022年9月4日止。本案于2022年9月5日9:30在本院顾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


  冯兵:本院受理原告罗小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621民初86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点:被告冯兵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罗小兵支付人工工资76,000元及违约金20,000元,共计96,000元。案件受理费2,200元由被告冯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


  商丘市天时物流有限公司、管建军、管海锋: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皇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刘海波:本院受理原告孙倩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高大虎: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锦绣花园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胡安龙、杨明丽: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303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七里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生效。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陈雪芳:本院受理薛凤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9日上午10时在本院任桥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余昆洪:本院受理代忠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123民初1411号民事判决书。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襄阳市翠景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安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项城市路固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汇票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00元;2、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自汇票到期日2022年1月19日起诉至三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汇票金额100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3、判令三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应诉通知书、风险提示、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