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一分院打造“检察官+司法社工”未检办案新模式

  本报讯(记者黄国亮 通讯员田晶洁) 自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以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针对未检工作在社会化建设上存在的短板,及时出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规范制度》《帮教工作操作流程图》《社工帮教流程图》“一制度、两流程”,积极打造“检察官+司法社工”的未检办案新模式,推动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制度、两流程”明确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原则、主体、范围和工作流程,规定了司法社工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社会调查、跟踪帮教、参与司法救助、教育评估、有效回访等服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并设立了完备的保障机制。

  “一制度、两流程”施行后,一分院挑选资质齐全、师资力量较强的海南友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合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职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开展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困境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帮教和关爱工作。截至目前,海南友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参与“一号检察建议督导检查+社会调查+帮教回访”活动7次,开展心理疏导13人次,开展“一案一策”家庭指导6次。在家庭指导中,增设劳动技能培训特色板块,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向涉案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如向已满16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明提供电工培训,向未成年被害人符某的母亲提供婴儿护理、家政服务等职业培训,力求改善这些家庭的经济状况,促进亲子关系修复。

  在社会化帮教力量的协助下,今年上半年,一分院共办理各类未检案件86件108人,办理侵害未成年人一审公诉案件3件4人,为5名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5万元,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针对一起案件中的监护侵害行为,依法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该案系一分院办理的首起撤销监护权案件。通过“检察官+司法社工”的未检办案新模式,提升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精准度和规范化程度,实现了检察官专业化办案和社工组织社会化帮教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