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指导意见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为全面优化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有效破除技术性贸易壁垒,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要坚持着眼大局、服务发展,加强统筹、分工合作,明确导向、追求实效的基本原则,要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眼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强化统筹协调,构建协同机制,以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促进外贸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实际效果为工作的评价标准。
《指导意见》提出,要服务国家大局、促进外贸发展、引领转型升级、加强风险防范四方面的工作重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积极宣传引导,切实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成效与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