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员工管理应于法有据
4月21日,河南一网友称自己发朋友圈“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同事评论“我也羡慕”竟被一起开除。涉事单位回应称相关内容被领导看到,觉得员工没有集体性和凝聚力,而拖欠一个月工资也是正常现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呼吁劳动监察部门整改乱象。4月22日,当地人社部门发布通报,已展开调查,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4月24日光明网)
员工只是发朋友圈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就被公司开除,已经让人瞠目结舌。更让人吃惊的是,在朋友圈评论的同事也被开除。涉事公司对劳动者权益如此漠视,相关职能部门展开调查既有正当性,又有必要性。
朋友圈是个人的一种社交工具,具有私人空间属性。当然,朋友圈面对的是不特定的好友群体,同时具有公共空间的属性,这决定了人们在朋友圈发言时不得违反法律,不得侵犯公序良俗,否则就可能构成侵权,甚至可能承担治安管理处罚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员工在朋友圈发布“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的内容既可能是真实的意思表达,也可能带有调侃或不满的意味,无论怎样都不涉及违反法律和侵犯公序良俗。涉事单位回应称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现象。也就是说,员工所吐槽的依据是真实的,并非捏造的事实,也没有对单位或单位领导进行污蔑诽谤。因而,涉事单位对吐槽的员工以及参与评论的员工予以开除显然极不合适,涉嫌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具有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员工的吐槽显然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即便用人单位将吐槽行为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该做法也将因严重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涉事单位将拖欠工资视为正常现象的说辞已经涉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事实上,按时发放工资,加强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才会构建单位的凝聚力、向心力。刻意漠视自身义务,颠倒逻辑、混淆黑白,反而将员工的吐槽视为破坏单位凝聚力的原因,才是破坏单位凝聚力的罪魁祸首。应该注意的是,由于疫情防控或其他原因,一些企业的正常运转可能受到影响,导致员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但即便如此,也应及时向员工解释清楚,做好员工思想工作,而不应苛刻地对待员工。
总而言之,拖欠员工工资本就不对,无视法律和劳动者权益而开除吐槽员工和参与评论的员工更是错上加错,是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挑战。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调查,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加强以案释法,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对于企业确实存在困难的,不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让其尽快正常运转,用稳定的经营收入解决员工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