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点

“临时工”的监管保障不能“临时”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随着基层审批服务机构的普及,窗口办理事项的增多,不少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等常通过聘用“临时工”的方式,缓解人员紧缺压力。这些“临时工”中,有的勤恳工作、任劳任怨;有的抱着“反正是临时工,不开心就不干了”的心态,面对办事群众时缺乏耐心。同时,部分基层窗口在遇到问题时,“临时工”的身份也成了“背锅侠”“挡箭牌”。(3月25日《半月谈》)

  @罗淇尹:当前,不少单位将聘用“临时工”作为缓解人员压力的方式之一。设立“临时工”岗位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工作力量,却不料成为了某些矛盾风口的“背锅侠”“挡箭牌”。有的单位一招了之,缺乏管理,只交付一些机械性的工作,让临聘人员成为了“零提升、零福利、零管教”的“三零”人员。因为是“临”,所以是“零”的观念必须坚决纠正。要加强选拔任用监管,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规范招考程序,透明考试过程,在任用上给予充分的尊重。要创新临聘人员晋升机制,设立类似于行政体制内的大小岗位,鼓励人员积极干事,大力强化临聘人员身份认同感,为临聘人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加强直播带货源头监管

  针对直播电商如何选品,浙江发布《直播电子商务选品和品控管理规范》团体标准。3月21日,媒体从浙江省网商协会了解到,该标准对直播带货的选品、品控方面作出新的要求和规范。(3月21日澎湃新闻)

  @吴睿鸫:浙江率先在全国出台了《直播电子商务选品和品控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不仅能从源头上严把产品质量关,有效降低直播带货风险,也能让直播带货行稳致远。当然,在肯定管理规范的同时,也应看到这项制度安排,大部分属于直播机构“自律”。因此,要想让直播带货“不跑偏”,更应当引入“他律”。如果主播售卖假货,一经查实,不仅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若故意为之,更可能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严把产品质量管控关,平台也不能“袖手旁观”,对商家要强化审查管理,用严厉的惩罚震慑商家,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用“金课”破解“刷课”乱象

  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要求“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并构成违法行为的学生,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月1日教育部官网)

  @程振伟:教育部发文管理在线开放课程,堵住“在线网课”的“刷课”漏洞,必将全面推进在新常态下的在线教学建、用、学、管,保障在线教学健康发展。但也应注意的是,对“刷课”“替课”等行为,有学生反映,在公共网络学习平台上网课,并非所有课都是“金课”,有的课就是授课者念PPT,有的课课堂形式太传统,再加上一些学生本来自制力弱,是很难指望学生坐在视频前上完课的。在打击“刷课”“替课”的同时,要认真研究“刷课”问题成因、对策,抓住关键环节,对相关责任主体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建立课程内容、质量审查和运行保障制度,让更多网课在锤炼教学内容、吸引学生注意力上下功夫,用“金课”破解“刷课”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