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吉日木图:本院已受理龚春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包红梅、李勇:本院已受理龚春侠诉你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包玉海:本院已受理龚春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齐桂霞、吉日木图:本院已受理龚春侠诉你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高金民:本院已受理龚春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高金民:本院已受理龚春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赵谢红:本院受理原告陈白录诉被告赵谢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甘1223民初1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官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赵谢红:本院受理原告陈马明诉被告赵谢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甘1223民初1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官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安金全:本院受理原告韩花花诉被告安金全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甘1223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官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黎召存:本院受理原告刘成存诉被告黎召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甘1223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官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赵谢红:本院受理原告马茂珍诉被告赵谢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甘1223民初1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官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杨军学:本院受理原告尚智全诉被告杨军学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甘1223民初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官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赵谢红:本院受理原告沈洁诉被告赵谢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甘1223民初13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官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张顺平:本院受理原告沈苏桂诉被告张顺平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甘1223民初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官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云周甲:本院受理原告沈文安诉被告云周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甘1223民初1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官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云周甲:本院受理原告沈文安诉被告云周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甘1223民初1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官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王海涛:本院受理原告袁发青、袁春颜、袁海成、豆江红诉被告王海涛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甘1223民初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官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61号
赵建明:原告江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4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19-1号
郑桐博、蔡楚英:本院受理原告潘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358号
赵子赓、赵斌、任耀华:本院受理原告刘红、杨友谊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15时1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1)皖1823民初2422号
慈祥:本院受理原告朱亚玲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丁杰:本院受理原告泾县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2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沈靓:本院受理原告王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2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黄永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2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沈锦:本院受理原告张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2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闫钦唅: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黄有义:本院受理原告黄书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2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王长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25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佘春梅:本院受理原告刘新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2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198号
江思财:本院受理原告胡春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