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检察机关“安全生产守夜人”专项行动成绩显著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张宇航) 近日,贵州省检察机关晒出了一份“成绩单”。2021年,贵州省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守夜人”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矿山安全生产、交通消防安全等领域,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全省检察机关从根源入手,努力把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由“安全管理”向“风险治理”转变,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修复公益损害后果。
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开展专项监督,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36个。贵阳市乌当区某燃气公司销售站储存大量瓶装可燃气体,给沿线铁路运行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经过监督排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及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销售站整改搬迁,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针对矿山开采安全管理问题开展监督,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23个。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某煤矿因开采作业致山体裂缝,周边居民房屋墙体开裂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全面摸排并出具调查报告后,该煤矿负责人承诺,将支付居民的房屋拆迁款,及时修复受损生态,全力治理安全隐患。
在电动车“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未配齐等安全隐患方面,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3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95个。
自“安全生产守夜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发挥新时代法律监督的功能与作用,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护航企业发展等专项工作,重点关注“高空抛物”“窨井吞人”等群众关切问题,注重源头治理,筑牢安全防线,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据悉,2021年,贵州省检察机关排查发现安全生产领域严重损害公益的线索780件,立案76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0件,行政公益诉讼759件,履行诉前程序756件,提起公益诉讼16件,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3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