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河南弘瑞食品有限公司、太康县宏成芽苗菜种植场、河南弘瑞饮品有限公司、刘小胖、刘磊、李保成、庞洪升、姜玉青、张杰、王东声、刘云想、刘华平、庞龙飞、刘亚飞: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止送达日期后15日,并定于上述期限届满3日后在本院北郊法庭开庭审理。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许臣伟:原告刘俊威诉你和李巍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81民初5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隋淑华:本院受理原告王丽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23民初1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曾玉成:原告曾金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81民初69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朱翠荣、陈加强:本院受理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2021)豫1602民初9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周口市宏发实业有限公司、朱怡驰:本院受理原告王四清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逮春国:本院受理原告邱士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辉:本院受理原告李小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光阳:本院受理原告胡大维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王莹、戚志华:本院受理原告苗洪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2民初2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河北晨兆担保有限公司、郭健:本院受理原告邯郸金桥工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2民初27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勤达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安市德岳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2民初2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苏世豪、庞平平: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2民初6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更正:2022年2月23日刊登于本报的陈文强:本院受理原告李成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文强”更正为“陈立强”。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李德华:本院受理原告胡永强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21民初769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杨涛:本院受理梁正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广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彭祥松:本院受理原告任周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安场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彭祥松:本院受理原告任清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安场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颜家文、张悬:本院受理云南彝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云0628民初4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毛坪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孙焕然:本院受理原告北京誉鹰佰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河市燕郊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吴兴国:本院受理原告北京誉鹰佰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河市燕郊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王天佐、李冬彬:本院受理原告北京誉鹰佰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河市燕郊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张勇:本院受理原告三河市华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潘景洪:本院受理原告高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三河龙玥创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真真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门学涛:本院受理原告侯欣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9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尚贵华:本院受理原告晋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贵州省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贵州润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5566228418):

  经查明,你公司于 2021年7月13日,在福泉市山水北苑项目(二期)工程进行了在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以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并不按照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行为,违反了《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处“1、警告;2、责令收到本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易地建设费余款:叁佰零伍万叁仟贰佰零五元整人民币(¥3053205.00元);3、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的行政处罚。本局对你公司作出[福行政执法罚决字【2021】第1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本局行政执法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本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你公司应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局开票后凭缴款码通过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缴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之内,向福泉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本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贵州省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