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刘国伟:本院受理原告崔秀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3民初4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李清云:本院受理原告驻马店市凯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周口龙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王金堂: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诉你们和赵振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美乐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5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玉钗:本院受理原告冯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4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马喜、李明文、鲁红:本院受理原告邵秀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初38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高尚:本院受理原告孙三虎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初414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文芳:本院受理原告刘文章诉你及大名县王村乡前申桥村村民委员会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桥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冯忠和: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城琳与被执行人冯忠和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本院作出的(2016)冀0403民初4535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委托邯郸市华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已作出邯华房涉2022估字0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现予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第一次网络拍卖,若第一次拍卖成功,将以成交价偿还申请人的欠款,若第一次流拍,将进行第二次拍卖,降价20%,第二次流拍,依法进行变卖,现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并通知你,本院将启动拍卖程序,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将视为送达、视为告知,针对本房屋拍卖的其他法律文书不在另行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敏:本院受理原告胡晓冲与你离婚纠纷一案,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91民初147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述事项告知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纪玉峰、纪付庆: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长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91民初147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述事项告知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发:本院受理原告叶文贤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纺织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房学江:本院受理原告磁县瑞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和杜丽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7民初282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磁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孙晓婧:本院受理原告乔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1)冀0403民初4017号民事判决书送达后,原告乔飞不服本判决并提出上诉,现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付军:原告安文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27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允军堂、苏卫英、杨云:原告邯郸市丰泰典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62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艾庆乐、艾小玲:原告邯郸市丰泰典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62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周森:原告孟庆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420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商水县天皓商贸有限公司、商水县创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志国、刘国庆:本院受理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和白建忠、庞少勇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21)豫1681民初69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秦晓红:原告何松安、何军伟、何景信、何秋生、何文亮、何洪勋、林建河、林金斗、郭松根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请支付欠款共计115000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王祥:本院受理原告洪高娃、扎拉根白乙拉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申请审判委员会人员回避权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乌力吉木仁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吴文波:本院受理原告罗传珠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21民初715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袁辉、代现勇:本院受理苏从文诉你们与河南洋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韩文、李文侠:本院受理原告玉田县鑫牛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229民初472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彩亭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河北久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胡金龙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邯山劳人仲案【2021】第247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3月3日上午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请携带单位法人资料和案件相关证据准时参加,否则将缺席裁决。
邯郸市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冯茜凌:本院受理原告宋忠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河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刘昆山:本院受理原告曹海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河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杨冬梅:本院受理原告张立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21民初6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昌英:黑拾(西安)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628民初440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毛坪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2021)黔0102执恢1319号
吕金梁、吴笛、陈振贵、李若江、陈韶云:本院受理的王一申请执行吕金梁、陈振贵、李若江、陈韶云、贵州阿栗山花卉世界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王一申请将吴笛追加为本案的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该申请书载明:请求依法将案外人吴笛追加为被执行人,并承担相应还款义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