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检察二分院与公安铁城分局会签《关于建立刑事办案交流协作机制的意见》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张硕) 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与天津市公安局铁城分局签订《关于建立刑事办案交流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二分院刑检部门办理天津铁厂地域刑事案件远程讯问犯罪嫌疑人、会见被害人及取保候审后续监管工作提供了操作规范。
天津铁厂片区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是天津市现存唯一的“飞地”,属二分院专属司法管辖地域。由于相隔千里、交通不畅,给案件文书送达、提讯犯罪嫌疑人等刑事司法活动造成诸多不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由于防控需要,办案人员往返津冀两地,研究案件、检侦交流愈发不便。天津二分院和公安铁城分局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充分研究沟通,出台《意见》,减轻诉讼参与人负累,降低突发应急事件对刑事办案影响,确保案件高质高效办结。
《意见》对法律文书送达、文书回执回传、视频会见、疑难个案研判、类案分析、业务培训、异地公开听证等进行了规程设置,规范了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在刑事案件中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会签过程中,双方就涉案人数较多,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就侦诉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该项工作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