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于明年一月一日正式实施

北京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可获驿站免费服务


  本报讯(记者潘巧)12月29日,北京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新修订并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进行解读。

  据了解,北京市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000余家。《扶持办法》进一步强化驿站的公益属性,明确养老驿站必须重点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是指具有北京市户籍的城乡特困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及其他家庭失能、失智、重度残疾老年人。目前,北京市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26万人。

  《扶持办法》规定,由驿站承接的基本养老服务包括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4项内容。其中,巡视探访、个人清洁两项服务与养老顾问服务、呼叫服务所面向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稍微有所区别,前两项服务面向重度失能老年人,后两项服务面向包括轻、中、重度在内的所有失能老年人。

  《扶持办法》还优化了驿站运营补贴方式,补贴力度不断加大。《扶持办法》明确,综合考虑驿站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量、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提供情况及运营成本,给予驿站“基础补贴”。城区驿站按照实际签约服务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农村驿站实际签约服务对象少于80人的,每家每月给予1.4万元补贴;超过80人的,按照实际签约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量,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

  《扶持办法》规定,二星级以上驿站还将额外获得“星级补贴”,二星级驿站每家每月再增加2000元补贴;三星级及以上驿站每家每月再增加3000元补贴。养老驿站开展托老服务还可享受托养补贴。

  此外,连锁运营的驿站每新增1家,还给予连锁运营补贴,补贴分三年发放到位,运营满一年、两年、三年,分别按照1万元、1万元、3万元予以发放。

  《扶持办法》首次在市级层面明确了驿站服务清单,包括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普惠型服务清单及市场服务清单。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由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不付费;普惠型养老服务由老年人付费,运营商低偿服务,主要包括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服务。市场服务清单面向所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老年人付费,驿站只要不违反《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的“十个严禁”行为,均可明码标价为老年人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