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发挥法学会职能 为筑牢祖国北疆
安全稳定屏障提供法治保障
本报讯(记者任晓宁 通讯员庞若斌)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2021年以来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了理事增免事项,对全区法学会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林少春主持会议。他指出,全区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作为教育整顿的首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读原文、认认真真悟原理,确保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指导工作实践,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林少春强调,全区各级法学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充分发挥法学会基础广泛、联系面广、人才荟萃、工作方式灵活等优势,全面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实践,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内蒙古。要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加强对群众“急难愁盼”法律问题的研究,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学会工作各个方面。要团结带领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抓好理事、会员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法治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