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开祥: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181民初154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褚攀:原告金正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181民初869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鲁正义:原告李康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181 民初69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周宗海:原告张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181民初60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晓云:原告沽源县双虎家私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乐溅、张娟:原告程小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胜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高文:原告定州市兴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公告 李汉俊:原告李金富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鲁0784民初3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公告曹际让、陕西中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陕西中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刘庆真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2021)鲁0784民初4260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点30分(节假日顺延)在贾戈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公告曹际让、陕西中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陕西中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刘庆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鲁0784民初4258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点30分(节假日顺延)在贾戈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前程旅行社有限公司:原告冯嫚诉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92民初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沈阳前程旅行社有限公司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军:原告刘洪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于公告期满后30日届满。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杜元颖:原告刘作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军:原告王铁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绪侠:原告三河市首信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龙涵辉腾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原告王波、威海安居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三原告诉你公司及陈露露、李海良等四被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吕勇智:原告翁丽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何长勇:原告王目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2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丁杰:原告王目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2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施杰:原告谭士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明艳:原告张瑞祥、才继敏诉你与被告曹涛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春富:原告尚新华诉你与第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支行所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8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应元兴:原告苏祖均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9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波:原告朱存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1民初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温文娜:原告凤鸣诉你、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752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2月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6月2日受理了申请人金华市敬中泡沫塑料厂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8月12日依法作出(2021)浙0212民催16号之一民事判决,宣告该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7月30日刊登“原告许跟宝诉赵建波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公告中开庭送达内容应追加案号“(2021)浙0381民初8476号”。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7月23日刊登“东莞市富兰达自行车有限公司、李金兰:原告谢晨晧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公告中开庭送达内容应追加案号“(2021)浙0381民初7457号”。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7月23日刊登“东莞市富兰达自行车有限公司、李金兰:原告尤献忠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公告中开庭送达内容应追加案号“(2021)浙0381民初7457号”。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刊登的“原告蚌埠市裕森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杨海涛、常静静买卖合同纠纷案”开庭公告中送达内容应补充追加“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7月22日刊登的“原告沈逢和诉郑志强买卖合同纠纷案”开庭公告中送达内容应补充追加“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