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黔南州法学会发文助推乡村法治宣传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王艺涞)为充分发挥法学会干部职工参与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和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近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法学会制定印发了《“十四五”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黔南州法学会将组织全州法学系统工作人员和广大法律工作者组成州县两级法治宣讲队,进一步深入到乡村和农户家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该州法学会每个宣讲队均由两名宣讲人员、1名政法单位宣传员和1名联络员组成,并分别由10名副会长带队开展工作,每个队负责1-2个县,且每年要在1个以上乡镇(街道)、6个以上村(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县级法学会宣讲队每年必须在县内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法治宣讲,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州109个乡镇(街道)、1426个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
《方案》要求,法治宣讲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常态化疫情防控、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并结合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法治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宣讲活动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要阵地,并进一步延伸到校园、企业等领域,宣讲对象以乡镇(街道)干部、基层党员、村组干部群众、网格员、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等为主。同时,要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在社会上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环境,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和平安黔南、法治黔南建设及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