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合力护航长江禁捕

  本报讯(记者王琪钧□吴灿东) 近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地检察机关以视频连线方式,联合召开以“凝聚检察合力 护航长江禁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截至今年2月,四地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04件170人,提起公诉1958件3283人。在2020年12月最高检发布的第三批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中,四地检察机关共有7件案例入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盛勇强介绍,2020年以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全面履职与专项攻坚相结合,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相统一,联合开展了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三年专项行动、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聚焦淀山湖、太浦河等流域重点跨界河湖开展联合巡航、联保共治,推进流域“河湖长+检察长”制度全覆盖。

  下一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将立足新发展阶段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担当履职,认真贯彻四地人大有关决定,依法严惩破坏禁捕工作违法犯罪,以更大力度凝聚长江口禁捕工作法治保障合力,推进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禁捕长效工作机制,为擦亮长江生态底色、筑牢生态法治屏障,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持久战,作出长三角检察机关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