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必武纪念馆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
本报讯(记者田雄□夏红梅 孙玲) 位于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的董必武纪念馆日前被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授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近日,黄冈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廖胜利代表全国普法办向黄麻纪念园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高虹转授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牌匾,向董必武纪念馆馆长夏红梅转授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证书。
廖胜利表示,希望红安县以此荣誉为新的起点,继续挖掘具有红安特色的法治内涵,将红色资源与法治建设相结合,深入宣传和推广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经验和工作成效,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载体,切实发扬董必武纪念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的宣传引领作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打造红安法治品牌作出应有的贡献。
高虹表示,董必武纪念馆将充分发挥纪念馆阵地作用,注重红色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法治精神的传承与弘扬,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述红色法治故事,不断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下一步,纪念馆将以此为契机,传承红色基因,深入推进红色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精神在全省乃至全国各地薪火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