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最低工资被“稀释”需多措并举

  根据辽宁省2019年公布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然而记者采访发现,部分企业利用延长工作时间的方法,稀释劳动者“最低工资”,规避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3月25日《工人日报》)

  对政府部门来说,出台最低工资标准,充满制度善意。但一些企业为了规避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采取延长工时、剔除福利待遇等方式应对。这样的做法,不只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更是对法律法规的不尊重。

  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无论是何种形式稀释最低工资,都是违法之举。

  要解决这样的尴尬现实,首先要提升企业的违法成本,不能只是“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而应大幅提升企业违法的赔偿金。其次,对于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也可以采取一定的制裁惩罚措施,倒逼其遵纪守法。只有各方多措并举,形成治理合力,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起更加良性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