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犯罪未成年人持续矫正机制

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代表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表示,今年两会,他提出关于建立健全犯罪未成年人持续矫正机制的建议。

  里赞表示,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成效明显,但是,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新修订、施行,针对犯罪未成年人的矫正尚缺乏必要的制度、机构衔接,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些困难。

  目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统一的工作细则和统筹协调机构,现有的社区矫正和家庭教育行政配套人员不足。

  “根据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社区矫正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实施,由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予以协助。但现实是,不起诉或假释、缓刑的未成年人数量逐年增高,而司法行政部门基层工作人员数量不足,这导致跟踪矫正无法覆盖所有犯罪未成年人。”

  里赞建议,涉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各部门应尽快统一制定工作规范,特别是针对不捕不诉、缓刑假释及监外执行涉罪未成年人的矫正出台统一的程序性规范和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专门学校、普通学校、家庭教育、社区跟进等矫正工作内容。同时,建立专人跟踪机制,设立专人和专项资金,对每个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了解,如发现不良行为或违反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的,及早通知相关部门予以处置,从而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