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点
近日,江西南昌一公司要求应聘者登记恋爱经历,被指侵犯应聘者的隐私。南昌市人社部门回应称,企业已知错并致歉,也已更改了应聘登记表格。更改前的《应聘人员登记表》显示,除应聘者的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还有“谈过几次恋爱”和“最长的一次多久”两项信息。(3月1日《海南特区报》)
@吴睿鸫:尽管目前该公司的经营性质媒体并未报道,但从招聘操作手法来审视,既缺失情商,又暴露出法治素养不够。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以招聘方式要求应聘者填写个人恋爱经历涉嫌侵权。有关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利用现行法律法规,对“扒皮式”招聘行为及时查处。企业要加强自律意识,严把招聘关口。应聘者要提高维权意识,对于侵权行为积极曝光,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小黄在南方某省宣传部门工作。对于他而言,替会可谓是家常便饭,每周平均替领导参加4次各种类型的会议,包括精神文明实践、食品安全、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主题。在基层,替领导和同事开会早已不足为奇,替会已经成了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3月1日中新网)
@米效国:按会议要求,准时参会,领会会议精神,按照会议要求安排部署工作,本是领导干部的分内之责。可在有些基层单位,领导开会已经“变了味”,领导自己可以不用参会,而是让下属“替会”。要刹住这股弄虚作假、欺下瞒上的不正之风,要对领导和“替会者”问责,同时还要在精简会议上下功夫。要统筹安排,把多个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来开,减少会议数量。要坚持能在基层现场开的会就在现场开,既能“一竿子”到底解决实际问题,又避免层层开会,层层传达,努力营造务实高效的会风。